
全會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全面推進依法治省,必須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建立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必須優化司法職權配置,堅持司法權力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建立權責一致的司法權力運行機制;必須建立完善司法責任制,建立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失職要問責、違法要追究的司法責任體系,確保案件辦理經得起法律和歷史檢驗;必須推進司法公開,加快審判公開、檢務公開、警務公開、獄務公開;必須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堅持懲罰犯罪和保障人權并重;必須強化司法活動監督,探索建立法官、檢察官懲戒制度。
全會提出,法律的權威既源自于人民的內心擁護、真誠信仰,又依賴于人民的自覺遵守、堅決捍衛。全面推進依法治省,必須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引導全民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必須堅持領導干部帶頭學法、模范守法,切實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必須加快社會誠信建設,教育引導公民把誠實守信作為基本行為準則;必須加強公民道德建設,倡導契約精神,弘揚公序良俗,營造遵德守禮的社會風尚。
全會提出,堅持依法治理,強化法治保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是創新社會治理體制的重要一環。全面推進依法治省,必須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必須構建完備的法律服務體系,加強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和人民安居樂業所必需的法律服務;必須健全社會矛盾預防化解機制,強化法律在維護群眾權益、化解社會矛盾中的權威地位;必須深入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依法嚴厲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全會提出,建設一支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是建設法治云南的基礎性、戰略性任務。全面推進依法治省,必須建設高素質法治專門隊伍,推進立法隊伍、行政執法隊伍、司法隊伍建設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必須加強法律服務隊伍建設,構建社會律師、公職律師、公司律師等優勢互補、結構合理的律師隊伍,大力發展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人民調解員隊伍,推動法律服務志愿者隊伍建設;必須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制,重點打造一支政治立場堅定、理論功底深厚、熟悉省情國情世情的高素質法治人才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