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日前從昆明供電局獲悉,為依法打擊違約用電和竊電違法犯罪活動,維護正常的供電用電秩序和電網安全運行,提高廣大市民舉報、查處竊電、違約用電的積極性,供電局依據標準對市民舉報進行獎勵,最高可達10萬元。
電力設施是電能生產、輸送、供應的載體,是重要的社會公用設施,電力設施安全保護是保障供用電安全和維護社會公共安全的重要內容。近些年來,電力設施的偷盜、破壞現象已經嚴重威脅到供電企業的正常運營。尤其是有色金屬價格暴漲,電力設施成為小偷團伙眼中的“香餑餑”,不少分布在偏僻地區的電力設施出現被盜現象。
去年,昆明供電局采取了有力措施打擊了竊電、違約用電行為,規范了電力市場秩序。據統計,2014年前3季度,供電局在公安部門的支持下共查處竊電戶數347戶,追回電量6342364千瓦時,追補電費400余萬元及電費違約金2000余萬元。
昆明供電局歡迎廣大市民通過供電服務熱線95598提供線索,屆時將對舉報人進行獎勵。
記者 浦美玲 通訊員 曹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