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39起執行案件中的86名特困人員進行司法救助,共計發放特困救助金504131元。同時,對涉及被執行的云南某股份有限公司的35名職工發還補償安置執行款5144820元。
捧著1萬元司法救助金,農民工趙云東喜極而泣。“錢拿好,最好存在銀行卡上,坐火車現金不要帶得太多。”聽到法官的溫馨提醒,農民工們連聲道謝。
“從今天開始,全市14家基層法院同時開展救助款和執行款發放。”昆明中院執行局局長張勵志說,春節臨近,昆明中院組織救助金和執行款集中發放,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讓他們過一個祥和的春節。
據介紹,從去年11月起至今年3月,昆明市兩級法院聯動檢察、公安等職能部門集中開展打擊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等行為的專項行動,敦促“老賴”履行法定義務,對43名“老賴”依法實施司法拘留。此次司法救助活動,主要針對近年來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案件中一些確無財產可供執行、被執行人系被判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罪犯,申請執行人涉及農民工、老人、兒童、困難家庭等刑事被害人和弱勢群體。對符合條件的,法院按照《執行案件特困人員救助辦法》給予申請執行人困難救助。同時,為解決被執行困難企業職工生活保障,將執行到位的一部分款項用于職工補償安置。
(記者 孫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