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陳祖英
云南是中國少數民族最多的一個邊疆省份,紅軍長征過云南時所經過的地區,大多聚居和雜居著彝、苗、回、壯、布依、瑤、白、納西、藏族等十多個少數民族。在紅軍長征期間,一方面,由于歷代統治者實行民族歧視政策,造成各民族與漢族之間很深的民族隔閡;另一方面,云南當局以行政渠道在各縣成立“民眾防共會”與“剿赤宣傳隊”,用漢、彝、回、瑤、苗5種語言文字編印白話文布告和告民眾書、標語、畫報等進行反共宣傳,并以法西斯手段威嚇群眾:如有替紅軍宣傳、帶路、當通司(翻譯)、供糧秣者,不論是何人,一律予以槍殺;如系告密拿獲者,獎給新滇幣千元……,造成先入為主的恐怖印象。這就使紅軍長征過云南時所面臨的形勢比在蘇區更為嚴峻、更為復雜。1935年和1936年,中央紅軍和紅二、六軍團長征途中分別征戰云南,先后從云南渡過金沙江,甩掉數十萬敵軍的圍追堵截,取得了戰略轉移的決定性勝利,這與中國共產黨的民族政策及其在云南的成功實踐是分不開的。紅軍長征經過云南的威信、彝良、鎮雄、平彝(今富源)、宣威、沾益、曲靖、馬龍、尋甸、會澤、東川、巧家、嵩明、昆明、富民、祿勸、武定、元謀、羅次(今屬祿豐縣)、祿豐、鹽興(今屬祿豐縣)、廣通(今屬祿豐縣)、楚雄、牟定、鎮南(今南華)、大姚、姚安、鹽豐(今屬大姚縣)、祥云、賓川、鶴慶、麗江、中甸等地,紅軍指戰員與沿途各少數民族群眾直接接觸,開展少數民族工作,為中國共產黨日后開展民族工作積累了寶貴經驗。
反對民族壓迫和民族歧視,主張各民族一律平等
反對民族壓迫和民族歧視,主張各民族一律平等,是馬克思主義處理民族問題的一項基本原則,也是中國共產黨一貫的主張。
紅軍長征時期,消除民族歧視,獲得少數民族人民的支持,順利通過少數民族地區成了當務之急。1934年11月29日,中央紅軍長征進入湘桂、湘黔邊瑤、苗少數民族地區時,即發布《中國工農紅軍總政治部關于瑤苗民族工作的原則指示》,指示說:“必須堅決反對在中國勞苦群眾中間的大漢族主義的傾向,這種傾向是漢族的統治階級利用中國民眾來反對瑤民等弱小民族;同時揭發在瑤民中間所存在著的狹隘的民族主義的害處,這些狹隘的民族主義必然會破壞瑤民民族同中國廣大工農勞苦群眾的聯合。”同日,中國工農紅軍總政治部在其頒布的《對苗瑤民的口號》中也明確地提出:“實行民族平等,在經濟上、政治上苗人與漢人有同樣的權利。”中央紅軍到達川滇彝族地區時,立即發布《中國工農紅軍布告》宣布:“中國工農紅軍,解放弱小民族,一切彝漢平民,都是兄弟骨肉,”“紅軍萬里長征,尊重彝人風俗、軍紀十分嚴明,不動一絲一粟,”“凡我彝人群眾……趕快團結起來,設立彝人政府,彝族管理彝族;真正平等自由,再不受人欺辱。”這些旗幟鮮明的宣傳,使各族人民第一次感受到了黨的政策的溫暖,找到了做人的尊嚴,因而紅軍所到之處受到各族同胞的擁戴。
1935年2月初,中央紅軍進入云南扎西(今威信),時值寒冬臘月,大雪紛飛,當地群眾因為受敵人的宣傳、恐嚇,關門閉戶,不敢出門,紅軍為了不打擾老百姓,頂著凜冽的寒風,寧愿露宿街頭屋檐下,也不進入百姓家。群眾見到紅軍紀律嚴明,秋毫無犯,消除了對紅軍的恐懼。當紅軍了解到扎西的民族同胞大年三十還無米下鍋,就在禹王宮召開“窮民大會”,向群眾宣傳紅軍的主張,書寫了“云南工農群眾團結起來,打土豪分田地”,“只有蘇維埃工農革命才能救中國”的標語,公開審判和處決了吸食民脂民膏的扎西民團團首和縣財政科長肖增武,并打開官府糧倉,給群眾分米分糧,還把打土豪得來的豬肉、鹽巴、布匹分給大家。由于紅軍正確執行黨的民族政策,態度和藹,平等待人,各族人民把紅軍看成是自己的軍隊,由怕紅軍、躲紅軍變成了愛紅軍、擁護紅軍,積極參加紅軍,村村寨寨出現了報名當紅軍的熱烈景象。
1936年,賀龍、任弼時等率領紅二、紅六軍團在長征中也提出“川滇黔邊區的少數民族(苗、彝、瑤、回……)團結起來,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實行民族平等,發展民族文化,尊重少數民族習慣和信仰自由,反對大漢族主義,反對各民族之間相互歧視,反對剝削和壓迫,各民族人民團結友愛和睦相處,互相幫助,共同努力建設和保衛革命根據地”,“凡年滿十八歲以上的革命群眾都有公民權,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參加工農兵代表會議。有享受教育、居住、結社、集會、言論、出版等自由的權利。”
由于紅軍宣傳民族平等,正確執行黨的民族政策,所到之處,得到了各民族勞苦大眾的同情和支援,他們不顧生命危險,簞食壺漿,熱情款待紅軍,為紅軍帶路,給紅軍提供情報,為紅軍順利過境創造了條件。
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實行宗教信仰自由
尊重各個民族的宗教信仰、風俗習慣和語言文字,也就是尊重這個民族。執行宗教信仰自由,尊重各民族的風俗習慣、語言文字,是紅軍長征中民族政策的重要內容之一。紅軍長征中,對尊重少數民族群眾的風俗習慣制定了非常具體的政策。1935年,紅軍政治部《關于爭取少數民族的指示》要求:絕對遵從少數民族群眾宗教、風俗、習慣,并將這些習慣向戰士說明。在紅軍的布告、標語中,也經常宣告:“尊重回番夷民眾的風俗習慣和禮節”“尊重彝人風俗”等。
紅軍長征進入云南期間,要求全體干部戰士嚴格執行民族政策和民族紀律,通過尊重民族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體現了紅軍實行民族平等和民族團結的誠意。1936年4月,紅二、六軍團進入云南期間,總政治部代理主任李富春、紅二、六軍團政治部主任甘泗淇、張子意等,每到民族聚居區都要作報告講明三點:一是介紹當地少數民族情況;二是要求克服大漢族主義、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遵守三大紀律八項注意;三是布置民族工作和行動方向。4月19日,紅二軍團進占祥云縣城,有人建議把軍團指揮部設在西街清真寺,賀龍總指揮堅決不同意,并要求所有紅軍人員“寧可露宿街頭,也不能住進西街的清真寺,就是吃水,也不能進里頭去挑。”紅二、六軍團到麗江納西族地區時,紅軍以賀龍的名義寫信給麗江金沙江沿岸的納西族鄉長,請他們動員船工和船只,紅軍的誠意得到了王瓚賢副鄉長的響應,在各族同胞的幫助下,紅二、六軍團全軍勝利渡江,進入中甸藏區后,部隊加強了民族、宗教政策教育,要求全體干部戰士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任何人不準稱呼藏民為“蠻子”,還特別規定了十條對番民(藏族)的政治紀律。
紅軍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模范行動,贏得了各族人民群眾的信任、愛戴和支持,不僅紅軍順利通過少數民族地區,也對后來黨的民族工作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并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爭取團結各民族上層人士, 建立民族統一戰線
統一戰線是中國革命勝利的三大法寶之一。爭取團結民族宗教上層人士的政策是紅軍長征中一直堅持并不斷完善發展的民族政策之一。1934年11月29日,紅軍總政治部發布的《關于瑤苗民族工作的原則指示》就提出:瑤民的土司、管事等“在反對漢族的軍閥、官僚、財富者的民族壓迫方面,這些瑤民的上層階級顯然還帶有革命的作用”,“經過他們去接近廣大的瑤民群眾,去推動廣大的瑤民群眾進入革命斗爭的陣線”。
紅軍長征過云南期間,要求全體干部戰士尊重少數民族的統治方式,嚴格執行民族政策和紀律。1935年2月,中央紅軍進入云南扎西(今威信)時,紅軍首長邀請苗族副族長熊治榮座談,向他講述共產黨的民族政策,號召各族人民團結起來,爭取翻身解放。4月,朱德在尋甸柯渡鄉清真寺與回民首領談話,宣傳了黨的民族政策,指出弱小民族要“爭取民族解放”,加上紅軍在尋甸極尊重回民的教堂,“次日教堂以紅軍與回民之感情甚好,且排隊歡迎,并有幾十回民加入紅軍。此輩回民加入紅軍之后,紅軍為之單獨成立回民隊伍,一切風俗習慣飲食起居,悉照回民原有習慣。”紅軍總參謀長劉伯承布置搶奪金沙江皎平渡口任務時,特別交代:區長是兄弟民族(彝家土司),要注意民族政策,主要叫他交船,別的東西不要動。這一系列團結各民族上層人物的實踐活動,對紅軍取得扎西擴紅、勝利東進、智調滇軍和回民參軍、迅速通過滇中、搶渡金沙江都有積極意義。
紅軍在進入藏區的全部行程中,始終堅持把極少數受欺騙與紅軍為敵的喇嘛和大多數藏族上層相區別,不計前嫌,相信他們中的大多數,多做團結工作,爭取藏胞對紅軍的支持。位于滇西北高原的中甸是藏族聚居的地區,城外的歸化寺是藏區著名的十三林之一,也是滇西北藏區的統治中心,由八大老僧組成的“老莊會議”是最高的權力機構。當紅軍進入中甸的時候,歸化寺的最高統治者們也為之震驚,令僧眾緊閉寺門,防范紅軍。紅軍始終堅持用自己的行動去感化藏民的方針,規定紅軍不得進寺院,并派人在寺院門口守衛。由于紅軍紀律嚴明,尊重藏族的風俗習慣,感動了藏族同胞,歸化寺派出喇嘛夏拿古瓦為代表,帶著哈達和禮物到紅軍總部拜見紅軍領導。賀龍親切接見了夏拿古瓦及其隨行人員,向他們講述黨的民族宗教政策,講述紅軍的宗旨和北上抗日的決心。并以他的名義給八大老僧寫信,宣布紅軍允許人民信仰宗教自由,對喇嘛寺所有僧侶生命和財產,絕不加以侵犯,并負責保護。八大老僧看了賀龍的信,十分感動,邀請賀龍等紅軍領導人到大寺做客。為了表示感謝八大老僧對紅軍盛情款待,賀龍將一面寫著“興盛番族”的紅色錦幛及禮物送給大寺,第二天,歸化寺打開糧倉,把2000多斗青稞(約6萬余斤)賣給紅軍,并動員喇嘛、藏人把糧食、鹽巴、紅糖、馬料等拿來出售。在廣大藏族同胞的支持和幫助下,紅軍順利完成了籌糧和休整,為通過藏區雪山作好了物資準備。為了使紅軍順利通過藏區,應賀龍的要求,歸化寺還派出人馬數騎為紅軍開道,陪送紅軍出境。
紅軍爭取團結民族上層人士,建立民族統一戰線的做法,不僅保證了紅軍順利通過民族地區,對實現北上抗日的戰略目的起了重要作用,也為日后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政策的形成奠定了理論和實踐基礎。
作者單位:中共云南省委黨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