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婧
醫院管自家門口,交警負責疏導交通,城管又表示周邊環境問題監督和整治權力已下放到各醫院所處各轄區管委會或街道辦事處,轄區管委會或街道辦事處表示,治理環境問題如同“打游擊”,他們疲于應對……這就是多頭治理存在的弊端:每個部門都有職責,權力都有限,有時互相觀望,導致出現監管真空,管理收效甚微,問題久拖不決。
看似明確的分工,其實有很多掣肘,究其原因還是職責沒有理順。醫院負責自家門前的環境,面積和空間的標準是什么?交警負責交通,對擁堵原因做調查后,如果是醫院入口、出口、停車收費等設置不合理造成車輛進出緩慢,如何與院方合作解決?轄區管委會與醫院共同負責監管周邊環境,權力與職能是否各有側重?監督與治理,日常與長期,責任如何劃分,避免交叉重疊?這是各個部門管理的力不從心、難言之隱,是市民的訴求和困惑。責任人人有,問責不知問誰,多部門互相推諉扯皮,最終損害的是公共利益。
理順“怎么管”才能解開問題的癥結。既是多頭治理,首先就應該對責任做到明確再明確,以“交叉重疊”的權責為切入口,條分縷析,撕開裹攪的責任分工,明確具體任務的問責對象,問責對象即為主要責任部門,做好了要激勵加分,做不好要問責減分。理順職能,分配責任就得賦予權力,完善考核,讓各個部門使得上力。
其次,多頭治理不是沒有標準,不能各自為政,既要在自身權責范圍內盡職盡責,也要有協作共治的機制,形成強大合力。協作,首先就應該實現信息共享,打破信息不對稱的現狀。例如,司機違章停車造成醫院門口擁堵,交警找院方調取監控錄像,確認事實,進行處罰,需要什么環節,需要多長時間?接到群眾舉報投訴,多久可以實現各個部門知曉知情?協作機制的建立和完善,決定了從問題到解決的時間有多長,合作效率決定了執法力度有多強。建立一個有效的機制,形成一個高壓的態勢,讓違法違規者有所忌憚,有所畏懼,才堵得住空子,治得好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