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元鵬
2月8日,《珠江晚報》刊發《邊開車邊玩手機,的哥“危險駕駛”?》的報道,講述市民吳小姐在打車時發現駕駛員邊開車邊玩手機游戲的遭遇。交警了解到該情況后,在全城查找這位的哥,最終鎖定目標,對其作出了罰款100元記2分的處罰。
對此,輿論有兩種聲音:一種聲音認為,這有些小題大做了;而另一種聲音則認為,這樣的較真是必要的。筆者更贊同第二種說法,表面上看,為查找一名玩手機的的哥興師動眾,似乎不值得,但這其實是關系公共安全的大事。
邊開車邊玩手機是存在巨大安全隱患的,這點應成為共識。珠海警方全城追擊“玩手機的哥”更大的意義不在于處理了一名的哥,而在于在全社會形成了關注、思考與討論。而出租車公司也表示,會加強教育和管理,這才是最大的價值所在。
事實上,“開車玩手機”的不良習慣不僅的哥有,許多駕駛員也都有。筆者希望,從全城追擊“玩手機的哥”開始,執法人員能夠提升打擊標準,形成嚴厲威懾,讓所有駕駛員都不敢“開車玩手機”,從而更好地維護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