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幫文
近日,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富寧縣印發了《富寧縣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到基層交納伙食費管理辦法》,要求各鄉鎮各單位嚴格遵照執行,意在從根本上扭轉“干部下鄉,群眾雞鴨‘遭殃’”的不良風氣。
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以來,大家嚴格按照規定執行,干部下鄉交納伙食費成了一種常態,得到基層干部和群眾的普遍好評。但在日常工作中,依舊還是有部分干部不能堅持,對下基層交伙食費只是停留在口頭上,特別是在基層干部和群眾的勸說之下,“盛情難卻”不能堅持,這樣時間一長便無形增加了基層單位和群眾的負擔。
別看干部下鄉這小小一頓飯,其中最能反映出干部作風的好與壞。到基層吃飯交伙食費,貴在做到堅持:堅持作風建設無小事,心懷全局、心系群眾;堅持建立和完善舉報投訴機制,把領導干部下基層活動置于基層、百姓的監督之下,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