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30日18時許,成都雙流機場再次發生無人機干擾民航飛行事件。從18時13分至18時52分,成都雙流機場無航班降落,共造成10個航班備降。4月20日17時多,南京祿口國際機場也發生同類事件,14個航班受到影響。此前,綿陽、昆明、杭州、深圳等機場也發生同類事件。
無人機干擾民航威脅飛行安全事件頻繁出現,我們不能再坐視不理。筆者認為,應該從幾個方面規范無人機的使用行為。首先需要給無人機上戶口列編號,就像信鴿一樣,讓無人機歸屬于誰一目了然,不僅上列編號,而且內部都有相關數字,讓無人機切實有主。其次是從購買行為就進行登記許可,出售和購買時必須實名制登記備案,凡未登記的都屬于非法,都可以沒收和查處。第三是對于進入民航安全區、空軍安全區、軍營和保密地區的無人機及時捕捉,加強無人機的空管監管和匯報制度。對影響民航飛行安全的行為要依法進行嚴懲,查糾主人和相關施放人,追究相關責任。
當然,還得加強對全社會的法治教育和宣傳,普及無人機安全規定和相關法律,設立無人機安全熱線,全民監督無人機,接到舉報立即處置。
練紅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