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背景
近年來,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等部門積極聯動,共同推動減刑、假釋工作更加規范、公正、高效。日前,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全省減刑、假釋工作情況及取得的成效。
話題
我省通過哪些措施推動減刑、假釋更加規范?減刑、假釋的建立及適用,對服刑人員的主觀努力及良好表現進行獎勵,讓服刑人員更好改過自新,在此過程中,如何確保司法案件透明公開,體現公平正義與人文關懷?
寬嚴相濟彰顯司法人文關懷
“感謝法官,我一定會遵紀守法,努力做一個好公民,認真工作,照顧好孩子。”獲得假釋后,陳某對辦案法官道謝。多年前,陳某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賠償受害人損失5萬余元。服刑期間,陳某表現良好,還多方籌措資金全額賠償被害方損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屬的諒解,獲得了兩次減刑。
2014年,辦案法官得知陳某與妻子離異,還有一個年幼且腦癱的兒子由其撫養。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充分考量陳某的社會危害性、再犯罪可能性以及關愛未成年人等因素,依照法律規定,對陳某作出予以假釋的裁定。重新融入社會的陳某認真努力工作,陪孩子進行康復治療,在他的精心照料下,孩子的身體有所康復。
“減刑、假釋起到激勵、調節、緩和、回歸的作用。”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滕鵬楚介紹,在執行減刑、假釋制度時,全省法院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政策、法規,嚴格執法,規范案件審查標準、審查程序和審查內容,根據罪犯的犯罪性質、犯罪情節、悔罪表現、再犯罪可能性等進行綜合考量,當寬則寬、當嚴則嚴、寬嚴有度,確保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在刑罰執行階段得到落實,彰顯司法人文關懷。
在具體案件辦理過程中,哪些案件符合減刑、假釋標準?滕鵬楚介紹,第一類是過失犯罪或民事糾紛引發的犯罪。這類犯罪一般因意外、偶然的因素導致,主觀惡性不大,犯罪后能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過錯,積極改造并賠償受害人損失;第二類是未成年人罪犯。通過引導教育其認識錯誤,自新向善,經過執行一定刑期,沒有再犯罪危險的未成年犯,可以適用減刑、假釋。
“體現人文關懷,要堅持寬嚴相濟,并非只寬不嚴。”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第一庭庭長白志剛表示,對于嚴重危害社會的重大暴力犯罪、集資詐騙造成人民群眾重大財產損失的犯罪和職務犯罪等,則提高了減刑、假釋條件或者不予減刑、假釋。
信息化平臺提升案件質效
2017年3月,新建成的減刑、假釋信息化辦案平臺在全省推廣運用,標志著我省減刑、假釋工作步入信息化軌道,抱著卷宗跑法院審批成為歷史。各監獄報請減刑、假釋案件時,案件信息數據從監獄局通過專線傳輸至法院,經過立案、審理后,加蓋電子印章的法律文書通過網上辦案平臺批量傳輸至監獄,監獄完備手續后又回傳給法院歸檔。
減刑、假釋案件全程網上運行,實現了互聯互通、協同辦案,案件數據安全高效。信息化平臺統一了電子卷宗標準、立案公示標準、裁定書制作標準、網上公開標準,規范了辦案流程,案件審理全程留痕,案件全程可見、可查、可控。
“信息化平臺的建立實現了案件審理的無紙化、信息化、規范化,全方位提高了減刑、假釋案件的審判質效。”滕鵬楚給記者算了一筆賬,以每案節約1小時辦理時間計算,全省法院每年6萬余件案件,可節約6萬多小時的工作時間,全省共64名辦案法官,每個法官每年可節約937個小時辦案時間,緩解了法院當前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信息化平臺自動生成法律文書,準確率達98%以上,減少了文字錯漏,提高了文書質量;案件材料報送、文書送印、轉交送達等實現了網上一鍵流轉,大幅提高了流轉速度,提升了辦案效率。
作為云南“智慧法院”建設的一個重要內容,減刑、假釋案件信息化辦案平臺從一投入使用就發揮了重要作用。截至今年11月,全省法院通過信息化辦案平臺共辦理減刑、假釋案件20091件。
科技法庭助推案件公開透明
近日,云南省五華監獄服刑人員張某等3人減刑一案在昆明中院開庭審理。不過,3名服刑人員并沒有坐在法庭內,而是通過五華監獄科技法庭實現了“面對面”審理。合議庭通過遠程視頻系統對報請減刑的服刑人員情況及服刑期間表現情況進行了詳細調查、訊問,聽取服刑人員陳述。
“這是云南法院強力打造科技法庭助推減刑、假釋工作信息化的一個縮影。”滕鵬楚告訴記者,根據法律規定,對涉及職務犯罪、涉黑犯罪和金融犯罪的減刑、假釋案件一律開庭審理。因關押服刑人員出監風險較大,過去都是到各監獄巡回開庭。但由于云南省地形復雜、監獄位置分散、交通不便等因素,巡回開庭耗時耗力,且在監獄開庭,受害人、服刑人員家屬或其他人員無法參與,達不到公開審理的要求。
為節約成本,加大公開力度,廣泛接受社會各界監督。云南高院與省檢察院、省司法廳和省監獄管理局協商,決定在全省監獄建設35個科技法庭。
2017年6月30日,省高級人民法院與省人民檢察院、大理監獄首次使用科技法庭審理趙某減刑一案,獲得成功。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了科技法庭29個,都已投入使用。“科技法庭可以實現遠程提訊、遠程視頻開庭、庭審直播、點播、庭審過程全程錄音錄像,光盤自動刻錄存檔等功能。”白志剛說,以互聯網的聯通代替人員的流動,法官、檢察官、獄警、服刑人員在不同地域空間可以進行交流、對話,可以視頻提問、舉證、質證等,大大節約了外出辦案的時間和成本。
科技法庭辦理案件,庭審過程可直播、點播,將庭審從內部延伸到外部,實現案件審理全程公開,充分保護當事人的知情權,確保減刑、假釋案件的審理置于陽光之下。
滕鵬楚表示,在全省上下深化司法改革,打造“智慧法院”的大背景下,云南高院將抓住改革契機,用科技化、信息化的手段,讓科技服務司法,讓司法服務人民,最終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記者 尹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