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新華社北京12月28日電 國家主席習近平12月28日簽署第三十七號、三十八號、三十九號、四十號、四十一號、四十二號主席令。
第三十七號主席令說,《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于2019年12月28日修訂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號主席令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于2019年12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九號主席令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于2019年12月28日修訂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號主席令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于2019年12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一號主席令說,《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于2019年12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二號主席令說,《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有關收容教育法律規定和制度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于2019年12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9年12月29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