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全力推進生態環境保護——
厚植生態底色 建設美麗云南
連續8年,云南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超過98%,持續位居全國前列。深邃藍天成為“有一種叫云南的生活”極具辨識度的標簽。
2024年,全省地表水國控監測斷面優良水體比例達93.6%,與2014年相比,提升了32.7個百分點;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達57%,較2020年提升近30個百分點。全省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為“美好生活在云南”打下堅實“地基”。
“要把生態環境保護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像保護眼睛一樣保護生態環境,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態環境。”“要樹牢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馳而不息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三大保衛戰。”2015年、2020年,習近平總書記兩次考察云南,為云南建設生態文明排頭兵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十年來,云南全力推進生態環境保護,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堅持保護為先、治污為重、擴綠為基、轉型為要、發展為本,守護好綠水青山、藍天白云,良好的生態環境成為高質量發展的鮮明底色。
馳而不息推動生態環境質量穩中向好
冬日的茈碧湖,湖面如鏡、水杉換裝、候鳥梳羽,構成一幅令人心曠神怡的自然生態畫卷。茈碧湖地處洱海源頭,保護治理好茈碧湖,對洱海至關重要。
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縣加快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與修復、洱海流域濕地公園保護與提升改造和洱源西湖國家濕地公園生態修復等項目建設,系統推進多類型、多功能濕地提質增效,構建水源地生態保護圈。多年的堅守保護治理,茈碧湖水質常年穩定在II類,湖水生態逐年提升,水環境得到極大改善,從源頭守住“蒼山不墨千秋畫,洱海無弦萬古琴”的自然美景。
生態環境保護是我省生態文明排頭兵建設的“主戰場”。云南深入打好10個標志性戰役,加速污染防治攻堅戰取得新成效,久久為功推動生態環境質量穩中向好。
開展大氣污染治理攻堅,強化預警預報和聯防聯控,以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抓手,堅持源頭防治、綜合施策,做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工作、重點行業深度治理,積極應對污染天氣過程,全面推動空氣質量持續改善。2024年,全省環境空氣質量持續保持穩中向好,16個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為99.1%,未出現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氣,環境空氣質量明顯好轉。
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聚焦水資源保護、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推進重點高原湖泊保護治理、以長江為重點的六大水系保護修復、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城市黑臭水體治理、農業農村污染治理等涉水標志性戰役。十年來,六大水系水環境質量穩中有升,重點高原湖泊水質保持穩定,出境跨界斷面水質常年穩定保持優良。瀘沽湖(云南部分)、赤水河(云南段)、獨龍江等河(湖)入選生態環境部美麗河湖優秀案例。
全面完成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持續強化土壤污染源頭防控,扎實推進耕地分類管理,有效管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推動土壤環境持續改善,固體和危險廢物污染風險管控處置水平穩步提升。
在2023年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中,云南排名全國第3位,獲“優秀”等次。
大力推進生態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開展環湖截污、生態搬遷、礦山整治、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及河道治理等工作,有效改善洱海生態環境;強化環湖生態修復、水質改善提升、過度開發建設治理等重點,推動洱海流域實現可持續高質量發展。從“一湖之治”向“流域之治”“生態之治”轉變,洱海在保護與治理體系建設的道路上不斷探索前行。
推進生態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我省爭當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的重要抓手和成果體現。打好政策、市場、法治、技術“組合拳”,全省生態領域實現歷史性變革、系統性重塑、整體性重構。
在構建起生態文明制度建設“四梁八柱”基礎上,我省出臺了“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目標績效管理辦法,對全省各州(市)開展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和省級環保督察,全面壓實各級黨委政府和排污企業(單位)責任。
完成九湖生態產品價值核算,推進4個省級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試點建設。同時,積極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完成2023年度發電行業重點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管理工作,組織開展2023年度配額履約工作。探索開展碳足跡管理體系建設,進行重點工業產品碳足跡核算試點研究,推進碳足跡試點示范,為鼓勵并支持各市場主體參與碳足跡工作提供指引。目前,綠色鋁、磷銨已納入國家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試點名單。
堅持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2024年11月1日,《云南省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施行。《條例》緊密銜接國家政策目標,放眼“大環保”概念,突出全方位、全地域和全過程的生態環境保護,將近年來云南省生態環境領域改革的成果和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上升為地方立法,推動全省生態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取得新突破。
實現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穩定平衡的生態系統是根本基礎。開啟新征程,云南將進一步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守護藍天永駐、青山常在、綠水長流,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云南實踐。(記者 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