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季度云南居民收支平穩增長
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5.5%、消費支出增長4.6%
4月19日,國家統計局云南調查總隊發布數據顯示:一季度,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18元,比上年同期增長5.5%,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5.4%。
今年以來,全省各地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農業生產保持穩定,就業、物價基本穩定,居民收支平穩增長。
一季度,全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64元,增長4.1%,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4.2%;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50元,增長6.4%,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5.8%。
工資性收入、經營凈收入、財產凈收入、轉移凈收入均呈現增長態勢。其中,人均工資性收入4344元,增長6.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為54.2%,拉動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3.6個百分點;人均經營凈收入1588元,增長5.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為19.8%,拉動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1.0個百分點;人均財產凈收入689元,增長3.6%,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為8.6%,拉動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0.3個百分點;人均轉移凈收入1397元,增長2.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為17.4%,拉動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0.5個百分點。
居民消費支出呈平穩增長態勢。一季度,我省居民人均消費支出6260元,比上年同期增長4.6%。其中,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8468元,增長2.7%;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4499元,增長6.6%。居民八大類消費支出“六升二降”。
城鄉居民消費支出相對差距縮小。一季度,我省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為城鎮居民的53.1%,占比較上年同期擴大1.9個百分點。農村居民生存型消費支出占比低于城鎮。城鎮居民生存型消費支出占比為54.2%,較上年同期縮小0.6個百分點;農村居民生存型消費支出占比為52.9%,較上年同期縮小1.5個百分點。 (記者 胡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