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近日從省財政廳獲悉,根據財政部部署要求,我省按照“事前統一規范、事中智能篩查、事后自動核銷”的模式,在全國率先實現財政電子票據自動核銷。2024年,全省共核銷2.55萬家用票單位財政電子票據3.1億份,66家用票單位因未完成整改被暫停發放財政電子票據。
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介紹,財政電子票據自動核銷是運用現代化信息技術手段,對照核銷規則對用票單位開具的財政電子票據票面信息進行審驗,審驗通過的財政電子票據自動完成核銷并發放新的票據,未通過審驗核銷的單位暫停票據發放。既有利于實現財政電子票據從發放到核銷各環節全流程監管,也有利于解決人工查驗隨機性和工作量大的問題,有效提升財政電子票據規范化管理水平。
目前,我省在云南省非稅收入管理平臺預設財政電子票據兩級開票項目,在方便用票單位開票的同時,有效提升財政電子票據票面信息的完整性和精準性,從源頭上控制隨意開票、票據混用等問題,為財會監督提供有效依據。
“為實現事中監控開票問題,我們可實時進行詞條篩查。”這位負責人介紹,云南省非稅收入管理平臺設置了“正向可用詞條庫”和“反向可疑詞條庫”,用票單位開具財政電子票據時,系統自動實時進行交叉比對,及時發現開票存在問題并通知同級財政部門。財政部門人工確認后,向用票單位反饋問題并提醒及時糾正,有效避免開票問題的產生。2024年,系統預警發現問題票據3.38萬份,財政部門人工審核向用票單位反饋問題3.16萬份,事中糾正問題票據3.15萬份。
據介紹,用票單位辦理財政電子票據核銷業務時,系統將自動識別事中問題整改情況,已及時完成整改的可自動通過核銷,極大提升了核銷業務辦理時效;事中反饋問題仍未整改的,系統將自動匯總問題票據及原因,提供財政部門人工復核后反饋核銷不通過結論,暫停發放財政電子票據,有效維護財經紀律。(記者 楊抒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