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標題:核心區禁止進入!云南一地發布通告
日前
大理州洱源縣人民政府發布
關于進一步加強洱源縣
羅坪鳥吊山州級自然保護區
管理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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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洱源縣羅坪鳥吊山州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工作的通告
洱源縣羅坪鳥吊山州級自然保護區是云南省重要的秋季候鳥遷徙通道之一,高山草甸類型生態系統極其脆弱,保護管理工作尤為重要。隨著洱源生態環境的持續改善和提升,各類違法違規進入羅坪鳥吊山州級自然保護區(天鏡池)及周邊開展“徒步游”“研學游”“探險游”和“采菌游”等游玩活動持續增加,給洱源縣羅坪鳥吊山生態保護及違法違規進山人員人身安全帶來巨大隱患,為進一步做好保護區的保護和管理工作,規范個人(單位)入山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和《云南省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進一步加強洱源縣羅坪鳥吊山州級自然保護區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洱源縣羅坪鳥吊山州級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進入。
二、洱源縣羅坪鳥吊山州級自然保護區的緩沖區內禁止開展旅游和生產經營活動。因教學科研的目的,需要進入自然保護區的緩沖區從事非破壞性的科學研究、教學實習和標本采集活動的,應當事先向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提交申請和活動計劃,嚴格按照相關規定批準。
三、洱源縣羅坪鳥吊山州級自然保護區內禁止進行砍伐、放牧、狩獵、捕撈、采藥、開墾、燒荒、開礦、采石、挖沙等活動。
四、在洱源縣羅坪鳥吊山州級自然保護區的實驗區內開展參觀、旅游活動的,由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編制方案,方案應當符合自然保護區管理目標。洱源縣羅坪鳥吊山州級自然保護區內不得從事以下行為:
(一)無視標識、標牌等提示進入未開放區域。
(二)不服從現場管理。
(三)破壞生態環境與設施設備。
(四)違規組織“采菌游”“研學游”“探險游”等活動。
(五)違規組織溯溪、游泳、攀爬、露營、野炊、車輛越野等活動。
(六)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五、確因科學研究觀測,調查研究活動,教學實習、標本采集等需要進入洱源縣羅坪鳥吊山州級自然保護區的,嚴格按照相關規定批準。
違反上述要求及其他法律法規的,將嚴格依法依規處理(舉報電話:0872—5127937)。
特此通告

來源:洱源縣林業和草原局、洱源發布、云南網
云南日報-云新聞編輯:陳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