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標題:云南發布30條措施推進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
11月18日,記者從云南省公安機關和文旅部門協同推進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題新聞發布會獲悉,為助力推動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全力守護好云南旅游這塊“金字招牌”,云南省公安廳、文化和旅游廳結合實際、共同研究,制定協同推進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30條措施。
一、合力擦亮平安底色
1.夯實文旅平安根基。圍繞美麗示范、美麗城市、美麗鄉村建設完善社會治安整體防控體系,持續開展治安亂點和“不合理低價”“黑導游”“黑中介”“強買強賣”“強迫他人接受服務”等行業亂點整治,筑牢“七彩云南?旅游天堂”安全屏障。
2. 打造文旅熱點區域“一地一品牌”經驗矩陣。建立本地協同推進文旅產業高質量發展機制。聚焦履約稱號自然保護地、風景名勝區和“寶藏小城”“煙火鄉村”等優勢區域,“一地一策、一所一策”建強服務文旅發展安全支點。
3. 服務“快進慢游”高質量旅游交通體驗。圍繞滇西、滇東旅游環線和滇中旅游區、沿邊跨境文化旅游帶等布局,建立熱點區域協同保通保暢機制,夯實“路通快進”基礎。建立車輛輕微違章“首違不罰”清單和非主干道柔性執法機制,打響“舒心慢游”品牌。
4. 豐富公安文旅元素。鼓勵基層派出所在熱門旅游目的地建立特色警務室,組織“印章打卡”“親子宣講”“警務體驗”等活動,在文旅服務中融入公安元素,打造警務“景點”。
二、合力釋放旅居優勢
5. 服務民宿高質量發展。聯動職能部門推廣 “一站式辦理”經驗,依托政務服務大廳,實現證照辦理“只進一門、一窗受理、一網通辦”。開展旅游民宿提質升級行動,支持發展一批運營規范、經營誠信、安全有保障的“小而精、小而特、小而美”的等級旅游民宿。
6. “季前”布局旅居安全。在旅居高峰前,聯動圍繞“人地物事組織”和“吃住行游購娛”等要素開展治安隱患和市場亂象“掃除”。
7. 推行旅居“潮汐警務”。在分季旅居高峰時,機關警力靶向下沉支援基層,補齊社區民警力量。在旅居高質量發展試點區域增設季節性社區警務室,或設置動態巡邏必巡時、必巡線、必到點,提升社會治安掌控力。
8. 提供便捷公安政務服務。在社會綜合治理總體框架下,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旅居點布設24小時公安便民服務超市,提供辦理居住證、異地辦理居民身份證、出入境證照等“異地通辦、一證通辦”便捷服務。
9. 開展系列“相約來年”互動活動。組織“相約來年”懇談活動,廣泛收集意見,以“護一季,進一步”方式提升工作質效,讓“旅途順心、玩得放心、體驗舒心、遇事稱心” 成為“年年相遇”的旅居強驅動,推動“氣候優勢”向“情感價值”轉變。
三、合力打響“云南之夜”品牌
10. 強化夜間安全保障。圍繞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靠前布設警力,施行主動警務。動態部署武裝處突單元、巡邏車等,建強用好治安防控支點。鼓勵在夜間文旅消費新場景周邊建立治安識別圈,向防控支點力量智能感知、預警、推送治安風險。
11. 保障夜間食品安全。加強對肉制品等食品安全犯罪打擊力度,推行“個案切入、類案推動、集群打擊、源頭治理”工作閉環,全力守護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12. 強化突出風險源頭整治。建立異常發現報告機制,打好涉酒滋事違法犯罪拒止“提前量”。
13. 助力創新發展。對夜間經濟發展中出現的新業態、新模式實行審慎包容監管,對“黃、賭、毒、詐”等夜間突出犯罪保持高壓震懾態勢,釋放夜間文旅消費潛力。
四、合力辦好文旅活動
14. 優化文旅活動許可審批。靠前掌握本地民俗節慶、體育比賽、動漫活動、展覽展銷、音樂娛樂、演唱演藝、網紅打卡地等主題文旅活動情況,公安文旅同步指導活動舉辦(管理)方組織實施、風險評估、綜合研判、許可申報等工作,許可類活動公安審批時限壓縮至24小時。
15. 推動旅游演藝市場繁榮。在優化文旅活動許可審批的基礎上,拓展“演藝+文旅”融合消費新場景,整合景區、酒店、交通資源等,推薦“演唱會主題旅游線路”,提供一站式服務。建立公安機關和文旅部門文藝演出活動現場安保、票務市場規范等常態化聯動機制,推促行業健康發展。
16. 夯實自發活動安全基礎。建立公安機關、文旅部門人流預測預警通報機制,針對網紅打卡點、熱門景區等目標地建立大人流預警模型,提醒屬地公安機關部署力量、文旅部門按預案采取“預約”“限流”“錯峰”等措施,化解苗頭風險、守護群眾平安。
17. 服務公共文化服務供給。推動在公共文化服務供給中融入平安宣傳元素,為“戲曲進鄉村” “四季村晚”等群眾性活動主動提供安全保障措施。
五、合力提質跨境旅游
18. 做好“引客入滇”入境服務。宣傳用好240小時過境免簽、東盟國家旅游團入境西雙版納144小時免簽和昆明、麗江、磨憨、河口等地團隊旅行口岸簽證政策,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移民出入境服務。
19. 推動恢復團隊邊境旅游線路。加強與周邊國家執法合作,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動態調整、助力推動恢復團隊邊境旅游活動。
20. 提升多語種安全服務水平。加強基層一線民警語音翻譯APP使用培訓,建立英語、東南亞小語種交流骨干隊伍,提升公安機關服務入境旅客能力水平。
六、合力推進新業態培育
21. 助力“體育+旅游”業態培育。優化體育賽事活動進景區、進街區、進商圈安全監管服務。為“大香格里拉”戶外運動發展聚居區、體驗區和“三江并流”國際探險公園周邊派出所、巡特警配齊便攜式AED、EDD等緊急救援裝備設備,聯動應急部門建立搜救向導隊伍,打造“激情釋放·平安有我”特色保障體系。
22. 助力“商業+旅游”“影視+旅游”業態培育。加強對“云品出滇”、“云南禮物”等地方品牌、文旅IP產品的知識產權刑事保護,建立云茶、云花、云咖、云果、云藥等系列“云品”知識產權優勢企業警企聯動機制,嚴厲打擊各類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犯罪。
23. 助力“科技+旅游”業態培育。優化重點文物、非遺數字化保護工程及省公共文化云平臺的網絡安全監督,指導開展網絡安全等級保護,服務好文化資源數字資產保護和利用。
24. 助力“康養+旅游”業態培育。在國家森林康養基地、特色溫泉主題度假區布設社區警務室,指導經營企業單位加強內部治安保衛。推動落實防溺水“四個一”等機制建設,強化周邊涉險公共區域安全防護。
七、合力推動生態價值轉化
25. 完善生態警務機制。融合“林長+森林警長”“河長+河(湖)警長”制,實行州、縣、所、責任區4級生態警長制,聯動推行生態文明宣傳、生態要素掌握、異常風險報告、組織安全防范、無序旅游勸返等措施。
26. 強化區域保護協作。在“三屏兩帶六廊多點”等重要生態空間建立生態警務區,統一刑事司法立案標準和聯合執法要求,形成立體化、多維度、多層圈生態防護體系。
27. 扎牢價值轉化底線。加快完善符合“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需求的破壞生態、污染環境、損害資源等領域行刑銜接機制,建立公安機關提前介入和快速響應工作規程,推動落實源頭治理措施,努力營造崇尚生態文明的社會氛圍。
八、合力推動行業誠信建設
28. 強化文旅企業紅黑榜應用。嚴格落實《云南省進一步加強旅游市場誠信建設10條措施》,對誠信經營、無違法違規行為的“紅榜”經營主體實施“非必要不開展現場檢查”,做到“無事不擾、有事必應”。將“黑榜”經營主體納入公安機關“百萬警進千萬家”必訪范圍,定期開展法制宣傳、提示提醒。
29. 實行文旅市場主體差異化包容審慎監管。針對不同類型市場主體違法性質與情節,分層級、分批次推出“精準監管”清單。規范涉企執法行為,推動與職能部門聯合執法,做到進一次門、查多項事,助力釋放文旅市場主體活力。
30. 強化剛需數據共享。建立文旅產業數據、工作動態等共享機制,定期互通基礎數據,助力文旅市場經營主體倍增。
來源:都市時報
云南日報-云新聞編輯:王熠